外商在投资企业的时候,合同审查需要注意什么流程问题呢?材料需要准备什么内容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受理机构:外经委
办事程序:1、受理 2、审核 3、上报 4、发证
所需资料: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1、中方名义提交合同等材料的送达报告
2、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计划部门对项目可靠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经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
5、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合营企业的合同书、章程
6、由合营方法人代表签署或委托办理的下列合同或章程附件
(1)产品销售协议
(2)厂房、土地租赁协议
(3)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
(4)有关水、电、气供配的证明
(5)中方投资构成中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6)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所需进口的物资清单, 其中包括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用品和外商常住人员(须经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手续)自带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
(7)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原单位职务、合营企业职务)
7、合营中方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由本企业证明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证实,如果在营业执照中已有法人代表姓名,则不需再提供)
8、合营中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申办合营企业的意见
9、合营外方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公司名称、帐号、成立日期、持牌人姓名、组织形式、存款位次及信誉情况)。如果银行资信中没有写明持牌人姓名,则须由律师出具该公司的持牌人证明;属个人投资者,只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存款证明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