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和解雇对员工实际上是没有太多的影响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