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运作是什么?
民间资本运作又称资本经营或资本运营,在部分地区通常称作民间借贷。国家目前尚未立法,但有指导性的红头文件,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国发[2004]2号文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融资自主权。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那就是说在这方面的法律没涉及到,目前可这样做,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多种投资互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运用,推动资金的流通促进社会的发展。
什么是民间投资?
所谓民间投资,目前经济学界尚无统一定义,经济学界相对主流的定义是:民间投资是根据投资项目资本总额构成中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性质对投资进行一种分类。
民间投资这一概念的提出源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公有制经济大一统局面被逐渐打破,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快速发展这一事实,可从语义上直观理解为“来自民间的投资”,它是相对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的,属于投资来源或投资主体的概念划分,但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具有深刻制度内涵的范畴。
民间融资是什么?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 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民间融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1.借贷手续灵活、简便,备受急需资金者青睐
据调查,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本土或亲朋好友,当借方需要资金时,或通过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头或协议形式取得资金。因此,一般不需要手续,有手续的也是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备受急需资金者青睐。
2.利率高、弹性大,城镇乡村有差别
一般而言,民间融资城镇利率高,乡村利率低。城镇借出利率年息一般在15-30%之间,乡村借贷利率年息一般在10-20%之间,年利率相差5%-10%;城镇民间融资金额大,乡村民间融资金额小。据朔州市调查,城镇单笔借贷金额最高为70万元,乡村民间借贷金额最高11万元,最低的才300元;城镇借贷以高利贷为主,乡村借贷互助性质居多。调查反映,朔州市城镇借贷80%以高利贷为主,乡村民间借贷只有18%需支付利息;城镇借贷较为规范化,乡村借贷一般口头化。城镇借贷趋向书面化,大多数需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条款包括担保人(中介人)、借款额、利率、归还期、违约金,数额较大的还需要以房屋等实物作抵押等,而乡村因借贷互助性质居多,且多为亲戚、熟人朋友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一般以口头约定为主。
3.民间融资增长快、规模大,融资主体多元化
据对临汾市17个县(市、区)2000户农户和1400户企业的抽样调查表明,2004年7月末,借贷余额为31982万元,借贷户数2648户,其中企业968户,占调查户数的69.14%,农户1680户,占抽样调查户的84%.据调查样本估算,临汾发生民间融资的企业和农户占其总数的45%,借贷余额约为80亿元。吕梁地区全区民间融资规模在40亿元左右,总体来看,山西省民间融资大约有400亿元。民间融资不仅规模大,而且增长很快。据对应县某村520户农户及14户个体工商户调查,2003年全县民间借贷为1400万元左右,较2002年增长21-26%,占全县储蓄存款的1.3%.晋城市沁水县2004年6月末,民间融资规模达5000万元,占山西省储蓄存款余额的22.4%,占全县居民金融投资的12%.调查表明,在融资规模增长的同时,融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不仅有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融资,且出资人有工人、干部、工商个体户、企业等,甚至,参与民间融资的还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及面较广。
4.民间融资由“地下”“浮出水面”,逐步呈现出专业化趋势
由于民间融资的种种便利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普遍发挥的现实作用,这一行为已在社会公众的思想观念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使得其逐渐由“地下”“浮出水面”。特别是一些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措施实施后中小企业资金严重紧张,客观上促进了民间融资流动更加活跃,使得由过去遮遮掩掩的“地下金融活动”,逐渐转向半公开或公开。据调查,2004年8月下旬,运城市稷山县恒昌焦化厂由于新焦炉建成,形成流动资金缺口,故此该厂公开在县电视台反复做广告,向社会公众公开集资。在融资活动公开和半公开的同时,融资活动的组织协调等也逐渐呈现专业化之势。据调查,柳林县薛村镇等四个镇放贷者居多,薛村镇的高红村共有116户人家,几乎家家都从事民间借贷业务,民间融资区域化和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
5、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