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热度 > 正文
4元提高至5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标准提高
2021-10-12 04:01:57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

经济日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 李华林)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现行膳食补助标准购买力下降,同时一些地方在学校供餐、学生信息采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将提高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科学营养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对于尚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要完善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在切实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强化省级统筹,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确保营养膳食补助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

关键词: 提高 4元 5元 农村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