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热度 > 正文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批价格违法案件
2021-12-25 10:08:49 来源:西安发布 编辑:

连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保质量、保价格、保安全”行动,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12月24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有关价格违法投诉举报线索进行现场检查,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线索,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对西安市曲江新区鲜满家果蔬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红萝卜进货价:10元/公斤,销售价:17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70%;土豆进货价:4.4元/公斤,销售价:9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04.55%。该店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综合执法支队曲江执法中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蔬果鲜生活超市(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白菜进货价为1.8元/公斤,销售价为3.9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121%,涉嫌存在哄抬物价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港浐中队已对该店涉嫌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三: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校内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接群众举报,对西安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内上善若水便利店、福鑫便利店、小柯生活便利店(爱购之家)三家便利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三家便利店大部分商品无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涉事的三家便利店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案件四:西安市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对席王街道香王农贸市场老王蔬菜粮油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所售卖的蔬菜、粮油等产品未执行明码标价。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五:西安市新城区家合辉生鲜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联合公安新城分局环食药执法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12月23日销售的青萝卜进货价为1.2元/斤,销售价为1.99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5.8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已对该店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六:西安市经开区永强生鲜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经开中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强生鲜店(个体经营户)所销售的蔬菜及肉类商品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当场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12月22日在销售西葫芦和土豆两种蔬菜时涉嫌存在哄抬物价行为。12月22日当天,该店所销售的西葫芦19时42分以前售价为2.48元/斤,19时42分13秒售价为3元/斤(仅售一单),销价上涨21%,19时43分以后售价为4元/斤,销价再上涨33%;同日,该店所销售的土豆18时04分以前售价为1.25元/斤,18时04分以后售价为2.5元/斤,销价上涨100%,18时14分以后售价为3.5元/斤,再上涨40%。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关键词: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