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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注意这5点
2023-08-30 13:26:51 来源: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编辑:

如何不让一些失误来降低我们的征收补偿?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补偿问题,是引发我们行政诉讼的一个核心所在,因此下面就具体谈一下,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几点:

1、及时收集保存证据

收集证据时要及时,除了一些常规的收集证据的方法,比如录音、录像、人证、物证,保存拆迁方下发的文件、公告、报警等,这里我们提示一点,如果你房屋没有任何证件或者实际面积比登记的面积要多,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明确你房屋的实际建筑情况,一旦出现了房子被违法强拆,这一份加盖公章的入户调查单可以作为你房屋建设情况的证据之一,参与听证和复议,做好法律赋予你的参与听证的权利。

征迁过程中,有些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会用各种方式要求收回被征迁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小编在这里提示大家,这种情况下,被征迁人要保存好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原件,切勿因没有房屋或者土地证原件而造成自己后期维权困难。

2、听证复核的权利

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阶段,你有权申请听证,提出异议。在房屋评估阶段,你也有权选定评估机构,并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均规定了相关征收文件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如征地公告、征收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及选取评估机构等均应当进行公告。在没有进行公告的情况下,被征迁人无法知道拆迁事实的存在,也就无法行使听证、复议、诉讼的权利。

3、拒绝口头承诺和空白协议

要拒绝口头承诺。双方协商的一个关于协议的结果,都需要落实在纸面上,由征收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来发生法律效力。

拒绝空白协议。在近期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签订了空白协议,并且,有的当事人手上也并没有这样的一份神秘的协议,那么这样,无疑会为我们将来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4、注意复议和诉讼时效

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只知道消极抵抗,这是没一点作用的,只会越来越被动。复议诉讼两手抓,注意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复议期一般是60天,诉讼期一般是六个月,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另外,需要重视的是有一部分公告文件不是直接送达给被拆迁人的,而是通过公告的形式,在征收区域内向全体被拆迁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就视为你知道了,如果超过了复议和起诉期限。那么,即使你以后再启动法律程序的话,也很难进入实体的审理范畴。

5、关注安置房的约定

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关注我们关于安置房信息的这样一个约定,我们需要重视,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我们需要关注一下房屋所在地的周边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不要轻易相信征收人为我们下发的违章建筑的这样一个认定书。如果我们接到了这样的违章建筑认定书,我们需要及时地联系专业律师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我们降低了自己的合法补偿,以免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征收的损失。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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