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痛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发当天,在湖南常德火车站,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倒地,两名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专业的女研究生看到后立即上前按压施救、进行人工呼吸,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直到救护车到来。遗憾的是,男子最终抢救无效离世。两名女生的善举,赢得了绝大多数网友点赞。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比如有一条评论“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受到大家口诛笔伐: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用心险恶的人?
不同于有些人将这条评论定性为“恶评”“造谣”,笔者觉得它只是反讽而已,反讽的背后是焦虑,对于女生救人之后可能会遇到的讹诈碰瓷的担心——毕竟,近些年来类似情况出现过几次。比如,一个行医20年的医生去救人,结果因为所学是儿科,被人质疑没有资格;有个患者在药店买药时心跳停止倒地,药店老板出手把人救活,却被病人家属要求支付治疗费用,因为救人时,将老人比较脆的肋骨压断了几根。凡此种种,应当是6.1万个点赞“恶评”的主要原因,他们其实在担心可能出现的救人“恶果”。
从家属、舆论等各方的反应来看,这种焦虑没有必要。事发之后,离世男子的家属当面向救人者致谢,后来还表示“人走了,但必须要感恩”。两女生所在学校力挺她们,决定授予校长特别奖。至于社会舆论,这从大伙对这条所谓“恶评”如潮般口诛笔伐来看,公道自在人心。
从有关法律条款来看,也没有必要对那些见义勇为可能遭受碰瓷而感到焦虑。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被誉为“好人条款”,就是要让见义勇为者不用再顾虑重重,可以勇敢地站出来,伸出援手。“没有行医资格证就不能救人”之说,纯粹是胡扯,难道发生火灾就只能坐等消防员,常人不能先行灭火?当然,这两个救人女生经了解都有医师执业证。
病人没被抢救回来,令人遗憾。猝死救活概率比较低,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不足百分之十。两名女生当时不了解男子昏倒原因、是否有基础性疾病等,第一反应是做心肺复苏,不停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在紧急情况下,她们进行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心肺复苏抢救,可以帮助患者重启呼吸循环,帮他争取时间,等待医生赶到。
让我们包容结果的不完美吧,救人者不是万能的,但见死不救则是卑鄙的。
这条反讽社会不良现象的“恶评”引出大讨伐,让更多的人解除救人的疑虑而收获宽心,让我们看到人心向善,社会道德环境和法律环境越来越健康。
关键词: 成都女研究生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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