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已经成为了国人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绝大部分中国人都在使用的“支付宝”将在2018年全面登陆日本。
但随后即有声音指出,二维码功能是日本人发明的,日方拟重申二维码的专利收益权,欲向中国人每人收取1分钱。在巨大的市场使用量基础上,这将意味着不可估量的专利使用费。
二维码的前身是条形码,起源于1949年。当二维码刚刚推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日本的重视。虽然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申请了专利,却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所以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
中国意锐新创公司的创始人王越在日本接触到了二维码之后发现了商机,于2002年创办了意锐公司,并联合一批北大、清华、哈工大毕业的优秀工程师,共同研发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2003年就获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码快速识读引擎”,并申报了条码识读方法和装置的国家专利;2005年又参与了中国二维码标准的建立,现已成为ISO的国际标准。
早在2011年,凌空网创始人徐蔚就已经申请“二维码扫一扫”专利,并先后拿下了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区域的二维码扫码技术专利权。也就是说,中国人在商品二维码业务上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此外,包括QR二维码专利在内,2014年,日本已有大约2万多个和二维码相关的专利。在日本特许厅(专利局)相当严格的审查下,依然没有找到一个对比文件:即与徐蔚先生的专利相近似的专利。这充分说明徐蔚先生的“二维码扫一扫专利”与现有的日本QR码等二维码专利是不同维度的两件事情。这也是“扫一扫”可以成为中国新四大发明的基础之一的重要原因,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共享经济”的具体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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