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份宁波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据悉,两案均围绕名称为“压缩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 00811303.3)开展。原告均为奥克斯空调。这项压缩机专利的申请日期是2000年8月11日。2018年,东芝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
原告奥克斯公司诉称,经过技术比对,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型号为品圆(KFR-26GW/(26592)FNhDa-A3)空调及品圆(KFR-35GW/(35592)FNhDa-A3)的两项产品,侵犯了其“压缩机”发明专利权,要求被告格力电器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奥克斯请求判令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两款空调产品的行为侵犯其名称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权;同时要求格力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发表声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要求被告格力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600万元和70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起诉讼中,原被告均申请了司法鉴定和专家辅助人出庭,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根据司法鉴定、专利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格力的现有技术抗辩请求不成立;同时,根据“侵权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额*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率*专利对利润的合理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专家意见及相关法条,对原告就涉案专利相关的两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所主张经济赔偿9600万元和706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针对此事件,奥克斯相关人士回应称,“公司未来会专注主业,在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领域继续加大投入。”
受到此事件的影响,今日格力电器的股价也出现下跌。截至12月8日收盘,格力电器报36.51元/股,市值为2159亿元。2020年12月2日,格力电器股价创历史新高达65.58元/股,市值为4183亿元,近一年格力电器市值缩水超2000亿元。(校对/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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