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本该是十分宠爱,然而南京90后女孩瑶瑶,却和男友一起,狠心地把亲生的4个孩子卖了,共获利13.28万元。女孩和男友因犯罪均在监狱服刑,他们的监护人资格也被法院撤销。5月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上述这起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把亲生的4个孩子卖了,情侣均被判刑
班会结束后,南京中院公布了2018年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高淳法院报送了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1991年出生的瑶瑶和1975年出生的谢某相恋后同居,在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瑶瑶共生育了3男1女。每次生育至办理出院前,瑶瑶和谢某便将4名子女以送养的名义卖给他人,共获利13.28万元。瑶瑶和谢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目前均在监狱服刑。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当地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瑶瑶和谢某监护人资格。而经过调查发现,谢某的父母离异多年,均已再婚。他的父亲已经过70岁,身体状况也不好,没有监护能力,拒绝抚养谢某的4个子女,不愿意担任监护人。而瑶瑶的父母也离异多年,居住在农村,也不愿意抚养4个孩子并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来担任孩子们的监护人
高淳法院认为,这4个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能力有限,均明确表示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同时,没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由民政部门,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院认为,由于这4个孩子尚幼,既需要专门的场所来安置,也需要专门的人员来照顾,更需要一大笔经费来保障他们成年之前的教育、医疗以及日常生活,若由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其监护人并不能够使其得到妥善安置。而当地民政部门承担着接受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等社会职能,确定当地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为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健康提供良好的环境,更加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法院最终指定当地民政部门来担任这4个孩子的监护人。(文中案例当事人系化名)
关键词: 亲生,卖孩子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