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29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下午1时),韩国最高法院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朴槿惠闺密崔顺实牵涉的“亲信干政”案作出最终判决。朴槿惠、李在镕、崔顺实三人在二审中的判决被撤回,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据报道,最高法院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未将亲信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分开审理,有违法理。《公职选举法》规定,适用于总统等公职人员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相关的受贿嫌疑应与其他犯罪嫌疑区分后审判,公职人员的受贿罪涉及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须另加分离后宣判。
当天下午,韩国最高法院首先对朴槿惠作出判决。撤销二审中对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亿韩元的原审判决。
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因为赃物和受贿金额增多等原因,在二审中的判决也被驳回。本次审判中确认李在镕涉嫌赃物金额增多50亿韩元,在二审中被判无罪的部分在此次判决中被认为有罪。
此外,韩国最高法院也撤销二审中对崔顺实2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亿韩元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崔顺实向企业索要捐款的行为还不够构成强迫罪,因此宣判二审判决的强迫罪不成立,驳回二审判决。
韩国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朴槿惠、李在镕、崔顺实三人的量刑将通过重新进行的二审(驳回重审)再次判决。
韩媒报道指出,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在驳回重审中,需要对朴槿惠受贿嫌疑进行分开宣判,有可能加重量刑。李在镕的犯罪嫌疑比二审时增加,因此量刑很有可能会加重,也有可能再次被拘留。
2018年8月,“亲信干政”案二审宣判,法院判处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崔顺实获刑20年,李在镕获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当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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