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新闻 > 看点 > 正文
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生效判决内容
2022-11-10 07:53:17 来源:搜狐娱乐 编辑:

近日,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生效判决内容。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杨幂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不得在广告宣传材料、店面橱窗等中使用杨幂照片、姓名;在其微信公众号向杨幂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幂经济损失及公证费合计约26.6万元。

案件审理流程显示,2019年鼎膳餐饮因侵权杨幂被判赔偿,此后该公司被强制执行,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并限制消费。2020年3月,该公司被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关键词: 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权杨幂三年未赔偿 秦皇岛鼎膳餐饮 公司侵权杨幂 公司侵权杨幂赔偿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cqtime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环球传媒网-重新发现生活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8553 5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