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居然对ATM机内的钱打起了主意,他租下隔壁空置店面,精心准备好作案工具,等到了半夜,他在墙壁上凿开一个洞,进入银行欲行窃,后因触发警报逃离。而事发时银行5台ATM机上共有现金188万元。昨天上午,该起特大盗窃案在鹿城法院开庭审理,黄某因盗窃罪获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银行ATM机旁租来店面欲行窃
黄某今年33岁,黎族,中专文化,无业。他的履历看上去和普通的务工人员没有差别。但是去年8月份,他却差点成功地用自己的“歪脑筋”精心策划和实施了一次盗窃银行的“大事件”。
去年8月初,黄某以开五金店的名义,花了4000元押金租赁了温州市区鞋都某厂房一楼的空置店面,旁边是某银行ATM机房。随后,他以装修的名义,在店面内准备了气割枪、电动手枪钻、扳手、扁头铁管、煤气罐与氧气瓶等工具。8月10日凌晨3时45分许,他在店面与银行ATM机房相连的墙壁上打开了一个大洞,然后爬进隔壁的ATM机房的加钞室并剪断加钞室的一根监控连接线。当他走向加钞箱时,警报大作,他慌忙逃离现场。
现场遗留2件随身物品成破案关键
次日,当银行人员进入加钞室时,发现加钞室被人为砸开了一个墙洞,于是报警。警方介入后,从现场的矿泉水瓶上遗留的唾液和手套上的汗液中提取了嫌犯的DNA,由于嫌犯并没有前科,因此凭借DNA去确定嫌犯身份十分有难度。通过不懈努力和追踪,警方终于在今年5月份,锁定了嫌犯的身份信息,并将在温州某网吧上网的黄某抓获,最终确定黄某就是事发当时砸洞入室盗窃的嫌犯。
在昨天的庭审上,经银行保卫人员证实,就在黄某进入加钞室准备盗窃时,通过计算,当时加钞室内5台ATA机上,存放的现金有188.14万元。
打洞为了装修? 进入银行只是好奇?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黄某当庭表示有异议,其辩称自己为了开五金店准备了上述切割工具。砸墙洞是为了拓展店面,做储物柜使用。
“我那天半夜醒了睡不着觉,一直在想要怎么弄那个店。”公诉机关向黄某发问,为什么要选择在凌晨装修时,黄某辩称在墙上砸洞是为了安装储物柜,而对于自己为何要剪断监控线路,黄某辩称:“我当时钻进去看发现是银行,害怕被发现就逃走了。”黄某说进入ATM机加钞室后剪掉监控线是因为心里害怕。
公诉人指控,黄某砸的墙洞大小为50×40厘米左右,够一人出入。其进入ATM机加钞室后,发现有监控后,他思考了10秒钟左右,才回去拿了工具将监控线路剪断。此时,他发现加钞室出现火花,但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试图往ATM机方向走,直到报警器响起,他才慌忙逃走。从黄某在现场留下全套的切割设备来看,并没有制作储物柜的原材料,黄某租房选择在半夜打洞进入银行本身就是一次精心策划的盗窃行为。
经法院合议庭合议: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黄某的辩解,法院未予以采纳,当庭判决黄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2万元。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