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宣判一起偷渡境外实施电信诈骗案件,赖某东等七名被告人偷渡到缅甸,冒充网贷客服,实施电信诈骗,被判实刑。
据介绍,2019年7月,赖某东等7名被告人先后非法偷渡到缅甸勐冒县。赖某东组织邱某鹏等6名被告人,在勐冒县一间民房内向中国人员拨打电话实施诈骗。
该团伙在7月25日至28日期间,由赖某东提供诈骗场所和电脑、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等诈骗工具,7名被告人冒充某网贷平台客服,打电话给网贷平台上注册登记的大学生,以需要注销网贷平台账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为由,虚构需要制造资金流水才能注销账户的事实,诱骗被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上注册贷款,再让被害人将贷款出来的钱转到其指定账号,达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东等七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赖某东为实施诈骗伙同他人非法提供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2147条,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被告人张某安等人偷越国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七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及诈骗的部分对象系在校学生,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法院判处被告人赖某东犯诈骗罪、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邱某鹏等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处一年十个月到一年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万五千元到一万二千元不等罚金。
冒充网贷平台客服是现在电信诈骗中很常见的一种手法,犯罪分子主要针对年轻群众,冒充网贷公司提供无息无抵押的网络贷款或者向上述案件中以需要注销网贷账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等各种虚假理由,实施电信诈骗。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像上述案件中,赖某东等人偷渡到境外,向在校大学生实施电信诈骗,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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