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西安市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会上公布了《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西安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干货来了
行动目标
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
重点任务
1.优化学校建设布局。
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办学层次;对高校与企业搬迁、旧厂改造、学校周边长期闲置、低效用地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地。
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幼儿园;
居住区户数在30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小学;
居住区3万人口的区域,规划建设一所初中。
2.加大学校建设力度。
重点解决好曲江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区域的学位供给矛盾。
2020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70所,其中幼儿园66所、小学71所、初中25所、高中8所,新增学位16.44万个;
2021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26所,新增学位10.75万个;
2022年秋季入学前,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34所,新增学位11.76万个。
4.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到2021年,实现公办幼儿园提升改善项目全覆盖,新创建等级幼儿园100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65%。
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5.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制定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及消除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
6.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创建6所省级高水平示范中职(含3所技工学校),20所市级高水平中职(含10所技工学校)。建成20个市级重点专业。提高中职学校学生升入高职、本科比例。
7.扎实提高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质量。
完善区县政府对口帮扶、城乡学校对口帮带工作机制,优质学校每学年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的数量不低于6000人,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
8.全面推进“五育”并举。
结合不同学段特点,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推动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依托社区学校建立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9.切实增强“名校+”工程带动效力。
为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的中小学“名校”增加1名校级领导编制、5名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每年市级单列专项资金500万元,对“名校+”工程中工作突出的“名校”与“+校”的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
10.保障编制配备。
2020年3月前,完成全市教职工编制核定,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配尽配。建立市区县两级“事业编制周转池”,周转编制优先用于教育。
11.深化用人机制改革。
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专业化办学。下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权,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区县和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以及“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赋予教育部门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权限,支持学校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杜绝平均主义。2020年开始,在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确定5-10所学校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
12.着力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
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13.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以公开招聘为主渠道。
14.继续加大师资激励力度。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单列班主任津贴。
15.有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力度,对100所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建设300个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特色部室。
16.强化使命激发学校内生动力。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活动。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
17.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每个区县建立2-3所融合幼儿园,每个开发区原则上建立1-3所融合幼儿园;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18.打造智慧校园,推进教育信息化升级。
建立西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和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
19.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土地、建设、新增教师以及各项奖励性政策所需资金。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6%、17%、18%。各区县支出比例均在2018年基础上,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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