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球传媒网>新闻 > 经济 > 正文
深圳综改试点落地 资本市场加速“拆墙”
2020-10-22 15:12:43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之际,深圳再获中央重磅政策“大礼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推动要素市场化流动,其中涉及到土地市场、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种种方面。

涉及资本市场的改革措施包括: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等。于此同时,深圳还将试点实施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浮动机制。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深圳综合改革恰逢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这一契机,货币和金融将更加开放,国际化会大幅提升,对市场有重大利好。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深圳可能会再塑辉煌,在大湾区逐步起到引领作用,在全球城市的地位也会迅速提升。

资本市场先行先试

中办、国办印发的《实施方案》为深圳的资本市场注入更多自主性,提出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了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深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

这并非国内首次试点CDR,2018年国务院批准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允许开展CDR试点,并鼓励未上市的创新企业IPO,但对海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做出了2000亿元市值的硬性规定,当时只有包括中国移动在内的7家企业符合标准。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今年深圳综合改革重提CDR试点,传达了打开境内外资本市场合作空间,使资本市场更加国际化的信号。

李大霄也认为,推进CDR改革是资本市场扩大上市公司来源的重要推手,这是成熟资本市场普遍使用的手段,通过这个模式可以使得在其他地方上市的企业能够很便利地在境内进行交易,也是推进深圳或者大陆金融市场快速开放的一个抓手,上市公司来源会多元化,国际化程度会加大,利于国内投资人便利地购买其他市场地上市公司股票。

然而市场也存在对于CDR冲击国内资本市场的担忧。“很多人担心扩容,但这个问题是双向地,推进CDR后上市公司来源和数量增加了,但是它的国际化程度也随之增加,外资会同步进入,扩容虽然存在但是双向扩容,其实应是协同推进综合配套地一个过程。”李大霄如是说。

徐洪才对此表示:“CDR涉及国际化,目前我们还没有完全放开换汇,还涉及到交易所和上市公司,虽然打开大门但具体合作机制尚需等待。”

除CDR试点,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机制改革同样引人注目。《实施方案》指出,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深圳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

李大霄对本报记者表示,人民币国际化,是全方位开放的抓手,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的开放是协同的,在深圳的汇率试点是很强的政策利好,无论是金融、贸易都会大幅推进,可能会产生非常巨大的交易份额,可能形成巨大量级的交易市场。深圳的国际化程度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会大幅提升,加速使深圳成为国际化大都市。

助力深圳成为大湾区核心引擎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庞大的数字资产可以开始定价并且交易。

在李大霄看来,信息资产量化交易与传统领域有完全不同的特征,一是交易量级空前巨大,二是产品形态虚拟化数字化,三是交易形式迥异,这会形成一个巨大无边的投资蓝海。而中国特别是深圳在这方面存在优势。

徐洪才认为,深圳要重塑辉煌,建成现代化先进城市重点在于守正创新,产业升级靠创新,而创业创新则亟需与金融相融合,信息资产市场化定价并交易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流动的有益举措,使资本市场多元化正是下一步改革重点。

在徐洪才看来,继续开放是深圳改革的主线。“推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将让深圳在大湾区与香港形成良性互动,巩固香港国际金融港地位的同时发挥出深圳创新发展的引擎作用。”他说。

李大霄还向本报记者透露,胡润曾向他表示深圳每年崛起的独角兽级企业和企业家的数量已经远超伦敦。对此,他认为,大湾区在世界的地位会迅速提升,深圳在大湾区担当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深圳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被赋予的使命都是处在大湾区的核心地位,将来会在大湾区起到起到引领和核心的作用。

关键词: 深圳 综改试点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