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沙盘
映象网讯(记者 李磊文/图)9月本网接到投诉,反映中州大道与杨金路交叉口向东两公里路南龙湖尚合企业中心项目为科研用地,但却用来建住宅项目,涉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
龙湖尚合企业中心工地现场
记者经采访后得知,龙湖尚合企业中心是由河南中部软件置业园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地址在中州大道与杨金路交叉口向东两公里路南,项目占地65706.5 ㎡,建筑面积200000㎡。
科研用地“变身”住宅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项目的确属于科研用地,但并不影响使用,并承诺后期业主可正常办理房产证和落户,相当于50年产权的科研用地兼具70年产权住宅功能。
此外,对于记者询问项目是否合规时,他表示,项目一切手续都是合法合规,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求证。
土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许可证
究竟是否像工作人员所说呢?记者咨询了相关房产专家,科研用地的房产证区别于住宅的个人房产证,均是集体产权,不能用于落户,孩子的上学问题自然也不能解决。同时,科研用地的水电费均是参照商用水电标准收费,后期的居住成本也远高于住宅。
可见,龙湖尚合企业项目的宣传说辞是站不住脚的,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科研用地属于政府公用地,做住宅类的公寓不符合法律规范。由此可见,龙湖尚合以科研用地变相销售住宅属于违法行为。
住“科研楼”不受法律保护
据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科研楼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该次交易进行的买卖用于个人居住使用,违背法律的规定,合同将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时,买方的权益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有专家表示,对于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尚缺乏相对应的监管和具体处罚条例。“但即便土地不收回,也应该重罚违规企业”,专家称,购房者虽然不会涉及被罚,但也存在无法办理住宅房产证的风险。
转发: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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