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情对江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恢复生产,3月2日,江苏连续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文件。据测算,三项减费降税政策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750亿元。
1、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为企业减负543亿元
3月2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据测算,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后,江苏将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543亿元左右,比去年实施的降费率政策减征额要多140亿元左右。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将减征510亿元左右,失业保险费将减征15亿元左右,工伤保险费将减征18亿元左右。
2、阶段性减征医保费 为企业减负160亿元
按照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此次阶段性减征医保费的范围为:参加江苏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据测算,全省企业医保费减半征收5个月,共可减轻企业负担140.6亿元。预计减征5个月后,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仍有8个设区市符合阶段性降费率的条件,如按0.5-1个百分点降费率,还可以有减征19-40亿的政策红利。两项减负措施实施到位后,预计全年可减负160-180亿元。
3、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负19.2亿元
本次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从行业角度分析,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影响严重;从企业规模分析,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压力大,受到明显波及;从影响时间分析,今年上半年企业经营都会受到影响。
根据以上分析,江苏研究制定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为了方便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都将审批流程后移,采取申请即核准的方式,让困难企业尽早受益。
政策实施后,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9.2亿元。
4、阶段性减费 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社保基金、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很多参保人关心,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保费、医保费会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会不会影响医保待遇?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给广大参保人吃了定心丸。
这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后,江苏省今年三项社保费将会有比较大的减收,减收幅度达到全年当期基金征缴收入的20%左右,但通过动用各地累计结余、加大省级调剂等措施,可以消化实施减免政策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影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通过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江苏有信心也有条件实现支持企业发展、保持制度平稳运行、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多重目标,助力完成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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