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政:子女年收入超10万欧元才有义务承担赡养费
2019-08-16 09:07:23
来源:环球网
德国《明星》周刊15日称,在德国,如果父母自身的保险和资产无法支付所有养老护理费用,子女有义务承担经济责任。但德国最近制定的新法律规定,只有当子女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时,才有这种义务。
根据旧法,如果单身子女税后月收入超过1800欧元,超过部分的一半费用,将用来赡养没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举例说,如果一个子女的税后月收入是3000欧元,那么他最多每月用600欧元赡养父母。
报道称,新法大大提高了子女赡养义务的门槛,只有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的子女才需要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减轻了年轻人的经济负担。为此,德国各州和城市每年需要增加3亿欧元额外支出。许多民众欢迎这一举措,认为政府做了一件实事。但也有专家认为这项法规只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未来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养老保险费用将更多。(昭东)
关键词: 赡养费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环球传媒网"或电头为"环球传媒网"的稿件,均为环球传媒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环球传媒网",并保留"环球传媒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