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称为中建五局山东分公司清垃圾三年,未收到分文清理费
2023-08-30 22:39:53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

“我们给建筑工地每两天一清理卫生,但是费用却一直没给结算。”近日,济南市莱芜区鹏辉物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吕先生反映,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拖欠生活垃圾清运费已有三年之久,涉及金额4万元。

为何会拖欠物业公司4万余元费用长达三年?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中建五局一相关负责人,对方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挂断电话。对此,负责协调该事件的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单位确实存在未按规定结算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他们接到反映后积极进行了沟通协调,目前仍未结清,只能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表示,双方已签订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中建五局若逾期未结款将承担违约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签订合同为项目部清运垃圾,费用三年未结清

吕先生提供了其所属的物业公司与中建五局签署的合同,最早的一份合同于2020年签订。“签订合同到现在,一次款都没有结过,其中包括2020年清运生活垃圾费用12000元、2021年清运生活垃圾费用15000元、2022年清运生活垃圾费用每月1250元。”吕先生称,加上部分化粪池清理费,共计40550元。

“签订合同后,中建五局要求开具了发票,本以为他们是大公司,结款应该很快,没想到发票开了至今都未结款。”吕先生介绍,按照合同,他们负责清理中建五局建筑莱芜碧桂园项目部办公生活区、施工区域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需要两天一次清理,清运一次生活垃圾至少需要三名工人,耗时半小时左右,清理出的生活垃圾还需要运到市环卫处指定地点再进行无害化处置,这些都需要人力物力成本”。

吕先生曾多次找到对方要求结算,却被以各种理由搪塞。“起初他们说开发商没给结钱,后来又说公司里没有钱,最后直接不接电话了。”吕先生称,自己多次催款未果,后经过鹏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协调,中建五局一名相关负责人承诺,7月15日有一笔工程款回款后,将优先对其生活垃圾清运费进行部分结算。“等来等去还是没有了后文,距离承诺结款的日期又过去了一个多月,一分钱也没见到。”

双方签订的合同之一

“现在公司资金紧张,加上节日临近,工人们都等着发工资,我父亲2021年不幸查出脑瘤,近两年花费了十万余元,目前仍在治疗中,还需做开颅手术,处处需要用钱。”吕先生希望中建五局早日结清欠款,解燃眉之急。

街道办协调未果,建议走司法途径

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吕先生的反映后,立即与中建五局进行了核实,中建五局项目部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近期工程款回款慢的原因确实拖欠鹏辉物业4万余元生活垃圾清运费。

“我们也是在中间积极地协调,8月29日给中建五局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对方表示将尽快处理。”据悉,此前办事处工作人员从中协调,项目相关负责人曾承诺7月15日工程款回款后,优先对鹏辉物业生活垃圾清运费进行部分结算,剩余尾款将与8月15日中秋节前后进行结清。目前,吕先生仍未收到第一笔结算费用。

鹏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限,只能进行协调处理,双方之间有正规合同签订,也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

律师:可通过诉讼途径索要清运费及滞纳金

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金晓东律师认为,济南市莱芜区鹏辉物业有限公司承包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莱芜碧桂园项目部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自2020年6月起双方多次签订承包合同,中建五局需按合同条款支付物业公司垃圾清运费。

“双方签订多次物业服务合同,负责清运生活垃圾,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若逾期未结款中建五局还将承担违约金。”律师表示。

另外,金晓东认为,现清运工作已完成,中建五局仍欠下物业公司4余万元清运费未支付,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可以依法进行催款,也可以通过诉讼或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追讨垃圾清运费,索要逾期滞纳金。

据天眼查平台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近期,该公司涉及多起合同纠纷案。

记者:韩明霞 校对:刘恬 编辑: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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